
宣化女學生村官被性騷擾
宣化女學生村官被性騷擾,大學生村官處于弱勢的地位。對農村的環(huán)境不熟悉,很多工作受村書記掣肘,相當于一個閑職。女大學生受到的歧視更多一些。
據該網帖描述,徐曉云是2012年省選大學生村官,2012年11月被分配到張家口市宣化縣洋河南鎮(zhèn)黨政辦工作。從上班開始,劉鵬就經常騷擾她,威逼她,讓徐曉云跟他“好”。“劉鵬一直給我打電話騷擾我,還多次對我性騷擾”,“想讓我給他做小媳婦”?!拔揖芙^他多次之后,他特別憤怒,就拿我的工作威脅我?!卑l(fā)帖人自稱是來自農村的孩子,為了不失去工作,一直不敢把遭性騷擾的事情告訴家里,也不敢告訴鎮(zhèn)里的領導。據了解,李佳樂是宣化縣司法局一名辦公室科員,現(xiàn)在已經被停職。
對性騷擾說“不”
我國憲法規(guī)定了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刑法中規(guī)定有強奸罪、強制猥褻或侮辱婦女罪和猥褻兒童罪。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guī)定,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擾亂公共秩序,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予以治安管理處罰?,F(xiàn)行婦女權益保障法也規(guī)定,婦女的名譽權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宣揚隱私等方式損害婦女的名譽和人格;禁止歧視、虐待、殘害婦女等。
“從我國性騷擾的現(xiàn)狀來看,這樣的法律保護是遠遠不夠的?!敝袊ù髮W教授、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專家組組長巫昌禎說,這是因為,刑法等法律的規(guī)定對于大量存在的一般的性騷擾形式并不適用;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又偏向于公共場合,對隱蔽環(huán)境中的性騷擾缺乏有效的懲處。 正是由于性騷擾這一概念此前沒有明確進入立法視野,導致現(xiàn)行法律針對這一問題的規(guī)定太過原則,可操作性差,讓法院、公安部門等在處理性騷擾案件時處于無法可依的境地。
盡管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將性騷擾明確納入法律規(guī)范之中,是這一立法領域的一大進步,但禁止性騷擾寫入婦女權益保障法,只是立法的‘初級階段’,還有許多問題有待解決。(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