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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蒙古女子砍鄰居女兒頭顱
內(nèi)蒙古女子砍鄰居女兒頭顱,受害的小女孩只有七歲,好可憐??!僅僅是因為鄰居阿姨的臆想癥而被殺害,小女孩死得實在可惜。我們不禁感嘆:為什么有這么多的精神病呢!為什么有這么多的人被精神病人傷害呢!精神病人犯罪是否收到處罰呢?
8月25日,在內(nèi)蒙古包頭市發(fā)生了一件極其殘忍的事件,一名女子砍下鄰居女兒的頭顱,只為自己的臆想癥而報復,可憐的7歲女孩小萌裸身死在血泊中,事情被曝光后,很多網(wǎng)友都為無辜的孩子感到惋惜,而兇手也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能力
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能力分為三級: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無刑事責任能力。
我國刑法又對這三級刑事責任能力規(guī)定了不同的責任承擔。其中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輕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輕度精神病、精神發(fā)育不全、神經(jīng)官能癥及病態(tài)人格的精神障礙者。我國《刑法》第18條第3款規(guī)定:“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從上述刑法規(guī)定可以看出,對限制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進行刑事處罰,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1、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條第1款規(guī)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jié)果,經(jīng)法定程序鑒定確定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醫(y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yī)療?!庇纱丝梢钥闯觯旱谝唬癫∪藨褙撔淌仑熑?,關(guān)鍵在于行為時是否具有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第二,行為時是否有辨認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據(jù)行為人的供述來確定,也不能憑辦案人員的主觀判斷來確定,而是必須經(jīng)過法定的鑒定程序予以確認;第三,對因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醫(yī)療,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強制醫(yī)療。[2]完全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條第2款規(guī)定:“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遍g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具有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力,因此,應當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
2、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條第3款規(guī)定:“尚未完全喪失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p>
3、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兩種精神病人之間的一部分精神病人。 與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這種人并未完全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樣,完全不負刑事責任。但是這種人作為精神病人,其刑事責任能力畢竟又有所減弱,因此,我國刑法規(guī)定對這種人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在這起事件中,如果該名女子被鑒定在犯罪時精神病發(fā)作,那么將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但其監(jiān)護人會對其造成的民事?lián)p失進行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