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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撞人后將傷者割喉
司機撞人后將傷者割喉,眾人目睹血腥一幕。人命不是草芥,怎能下得去手?馬刀刺進肚皮還不夠,看到受害人還在動彈,又直接抹了脖子一刀。普通人根本無法承受那種用刀子割破皮肉的觸感所帶來的巨大心理恐懼,而這個行兇者,居然能淡定地離開。是有多大的仇恨才能做到這樣?糾纏一個已經分手的女人值得嗎?
2日中午,位于寧波市區(qū)的詠歸路上一名男子被割喉殺害,事發(fā)時一輛黑色比亞迪轎車撞了一男一女之后,從車上下來一個手持馬刀的男子。在詠歸路上割喉殺人,殺人者將被撞者從車上拽下來后連捅數刀后將其割喉殺害,從撞車到殺人,整個過程只有兩三分鐘,目擊者稱當時都要被嚇死了被割喉的男子就躺在車下現場慘不忍睹。今天(3日)凌晨1時左右,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官方微博再次發(fā)布稱,經海曙警方調查,犯罪嫌疑人與受害人劉某(女)于去年9月份相識相戀并同居,今年劉某提出分手并搬出同居的公寓后,犯罪嫌疑人始終糾纏不放。受害人彭某系劉某現任男友,犯罪嫌疑人獲知劉某又有新男友以后,一直懷恨在心。2013年9月2日,中午12時許,犯罪嫌疑人在海曙區(qū)詠歸路發(fā)現劉某、彭某后,駕車撞擊兩名受害人,彭某被撞倒地后,犯罪嫌疑人下車持刀行兇,致其當場死亡。劉某被撞受傷。犯罪嫌疑人行兇后迅速逃離現場。
故意殺人罪的量刑
犯罪嫌疑人手段殘忍,殺害了彭某后逃走。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并且情節(jié)惡劣,理應重判。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我國刑法規(guī)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一旦抓獲,理應處以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