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回顧:
擺攤送嬰兒疑似賣童
26日一早,河南登封綠趣園公園門口,一中年男子在“擺攤送小孩”,稱5個孩子都是自己親生,因無法解決戶口才送人。目擊者稱,男子說法十分可疑,或許并不是要將孩子送人,而是“賣人”。
目擊者說,地上一張殘破的涼席上,躺著三個1歲左右的孩子,當時還在熟睡,孩子身上特別臟,蓋著一個臟兮兮的小褥子。該中年男子還表示,這5個孩子都不是自己親生的,但是因為戶口問題沒法解決,才迫不得已送人,希望有人能夠“收留”,并且?guī)兔鉀Q。有人認為,該殘疾中年男子說法很是可疑,恐怕是人販子。
法邦點評:
賣嬰和送嬰責任天差地別
如果真如群眾所懷疑的一樣,該男子是表面“送嬰”實為“賣嬰”,那么將會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另外,如果賣的是自己的孩子,是否同樣承擔刑事責任?
2010年8月31日,最高法院首次明確,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將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可能涉嫌的罪名是拐賣兒童罪。具體來說,對于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偷盜、撿拾兒童出賣等行為,構(gòu)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
對于“非法獲利”的認定,通常認為,將生育作為非法獲利手段,生育后即出賣子女的;明知對方不具有撫養(yǎng)目的,或者根本不考慮對方是否具有撫養(yǎng)目的,為收取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為收取明顯不屬于“感謝費”、“營養(yǎng)費”的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行為,上述情形都可以認定為非法獲利。
結(jié)合案件本身的情況來看,目前無法查實該男子是不是具有非法獲利目的,以及到底是“賣”還是“送”,所以暫時無法下結(jié)論,希望有關(guān)部門盡快查證這一事件,解除百姓心中疑慮。
網(wǎng)友評論:
當初為什么要生育這么多啊
@茚象泉:[怒]【街頭送孩子…警方以介入調(diào)查】“擺攤送小孩”“稱5個孩子都是自己親生,因無法解決戶口才送人。目擊者稱,或許并不是要將孩子送人,而是”賣人“。目前未接到報警,現(xiàn)警方正在鑒定發(fā)自否親生。”太過分了在貧困也不能送孩子啊?當初為什么要生育這么多啊?[怒]這種父母有木有很不負責?(騰訊微博)
@文琳:一名中年男子在“擺攤送小孩”,稱5個孩子都是自己親生,因無法解決戶口才送人。------我想說一定得這樣么?那干嘛要生呢?(騰訊微博)
@父母網(wǎng):【河南男子街頭擺攤送嬰兒】8月26日早上登封綠趣園公園門口一中年男子在“擺攤送嬰兒”稱5個孩子都是自己親生因為無法解決戶口才決定送人。目擊者稱男子說法十分可疑或許并不是要將孩子送人而是意在“賣人”。真相究竟如何呢(新浪微博)
結(jié)語:
親生父母真的忍心能拋下自己的孩子嗎,人言可憐天下父母心,就是這樣可憐法?疑點重重,疑慮叢生,此事必有蹊蹺。(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