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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警察目睹少女被殺
18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qū)馬城鎮(zhèn)發(fā)生一起命案,一名17歲超市女收銀員小胡遭歹徒連捅10多刀身亡,殺人嫌犯為小胡網戀男友沈某。命案之所以引發(fā)多方關注,源于媒體質疑兩民警在現場的表現。
視頻顯示,一白衣男子勒住穿著紅色工作服的女孩,不停地往旁邊拽。此時,兩位身著警服的民警距離歹徒兩三米。約5秒后,白衣男子將小胡撂倒在地,拿起刀子瘋狂捅向倒地女孩。這時候,一民警將購物筐扔向白衣男子,未擊中;另一民警向歹徒噴射辣椒水,未能制止住白衣男子。見女孩已經沒了反抗,白衣男子用刀自殘后倒地。
此時,一民警繼續(xù)噴辣椒水,另一個民警走到購物架后面,準備繞到歹徒后面。然而,該男子又爬起來,向女孩身上補了數刀后,再次倒下。直到該男子再次倒地不再動彈,民警才跨過女孩身體,將倒地后的男子拉開。超市其他人員將小胡緊急送到醫(yī)院,但小胡已經死亡。(來源:人民網)
法邦點評:
不涉及不作為故意殺人
故意殺人罪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以作為形式出現的,但生活中以不作為方式構成的故意殺人罪也不鮮見。案件發(fā)生后,很多人質疑警察的行為是否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果真如此嗎?先來看一下不作為故意殺人罪的成立條件。
一、不作為故意殺人罪的成立條件
(一)行為人負有阻止他人死亡的作為義務
行為人有阻止他為死亡的作為義務是不作為故意殺人罪的核心,反映了此種犯罪之基本犯罪事實和構成要素的本質特征。如果行為人對他人無任何阻止其死亡的法律義務,而非道德義務,則其就根本不具備成為不作為故意殺人罪的犯罪主體資格。
(二)行為人有履行義務的可能性
行為人有履行義務的可能性,即行為人有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發(fā)生的能力。判斷行為人有無履行義務的可能性,必須結合行為當時的客觀環(huán)境,以行為人本人的能力為依據。
(三)不作為行為與他人死亡之間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
行為人消極地不進行某種義務所要求的動作而發(fā)生了他人死亡的結果,這種死亡結果是行為人的不作為造成的。
二、警察是否構成不作為故意殺人
從本案看來,警察負有阻止他人死亡的作為義務,而被害人死亡與警察的不救助之間也具有一定刑法上的因果關系。但是,從案件的進程來看,歹徒行兇前沒有任何征兆,也未進行任何對話,兩位民警面對這種突發(fā)情況,一時反應不過來,可以認為“行為人(民警)不具備履行義務的可能性”,而判斷行為人有無履行義務的可能性,必須結合行為當時的客觀環(huán)境,以行為人本人的能力為依據。
三、警察構成職務不作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于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
事件中兩位民警在犯罪嫌疑人連續(xù)行兇時,沒有采取有效制止犯罪的行為,違背警察法定職責,構成職務不作為,應當受到處罰。
網友評論(新浪微博):
準備不足 教訓慘痛
@申江服務導報:#今日驚爆#【安徽兩警察眼睜睜目睹少女被殺 近在咫尺不作為】18日安徽一17歲少女超市收銀員被歹徒連捅10多刀后慘死。而女孩被歹徒勒頸并用刀捅死時兩位民警就在面前卻未制止直到歹徒自殘倒地后才上前將其控制。反應遲鈍還是膽小怕死蚌埠市公安局表示將展開調查。
@吉他老高:今日老高頭條慘痛呀安徽兩警察目睹少女被殺未制止 完整視頻。 警察應該裝備重器必要時刻應該允許開槍http://t.cn/zQFfuyk 如果警察以槍威懾兇手或許他不敢行兇。在兇犯捅入第一刀時警察擊斃、擊傷兇犯小姑娘或還有救沒有血性的爺們也不建議當警察慘痛
@刑訴毛立新:【警察目睹少女被殺警方應擔責】從案發(fā)現場視頻看出警民警反應遲鈍、處置失當是顯而易見的。輿論指責兩民警“膽小怕死”可以理解。但客觀地講民警明顯訓練不足缺乏臨機應變的意識和能力。另外除了警棍和辣椒水似乎再無其他武器警械是準備不足還是“刀槍入庫”造成的警方應反省
結語:
曾幾何時,警察是男子漢的代名詞,熱血男兒立志成為一名光榮的人民警察,以保衛(wèi)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甘愿付出血的代價。今天,好像沒有警察那么“熱血”,那么“傻”了,不知道這是社會進步呢還是別的什么?(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