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男子上班過程因想到獨自在家的女兒而心慌,匆匆回家,不想竟救起了被性侵的女兒。讓人不禁大呼感動,大呼慶幸,感動于父女的心靈感應,慶幸于父親的及時趕到。男子回家救被性侵女兒,施暴者也已被捉,刑事拘留。施暴者禽獸行為著實讓人憤怒,那對于施暴禽獸到底該如何懲處?

事件回顧:
男子回家救被性侵女兒
男子回家救被性侵女兒。上班過程中,男子想到家中的女兒,突然心慌得厲害。為此,他顧不得手中的活飛奔至家,竟發(fā)現(xiàn)有人正要對他的女兒施暴。
曹某夫妻為河南籍來太原打工人員。今年暑假,曹某13歲的女兒從河南來到了太原。一家三口便隨其他工友同住在工地的生活區(qū)內。8月9日,曹某和妻子早早出門上班,女兒獨自一人留在宿舍內睡覺。說來也奇怪,原本每天干得得心應手的油漆活,曹某那天怎么也干不到心上。 最終,因為感覺實在太強烈的緣故,曹某索性放下手中的活,一路小跑奔回了宿舍。推開宿舍房門后,一名男子已將女兒的衣服扒光,正欲對13歲的女兒施暴。曹某大吼一聲,男子張某見有人進入宿舍,慌忙穿衣打算逃跑,不想被曹某死死按在地上。
昨日,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向社會通報,因涉嫌強奸,男子張某被警方刑事拘留(來源:鳳凰網)

法邦時評:
施暴“禽獸”如何懲處
在施暴者施暴過程中,施暴者采用暴力和恐嚇的手段欲對女孩實施強奸,但是由于女孩父親的及時趕到,施暴者未能實施強奸,屬于強奸未遂,哪強奸未遂到底該如何懲處呢?
強奸未遂是行為人以經著手實施強奸行為,但由于行為人一直以外的原因而沒有得逞的行態(tài)。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當然不同的法官根據不同的情況從輕或減輕的情況也有所不同。雖然未遂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得預定目標未能達成,但是犯罪的主觀惡性較大,也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的,但是具體會減輕多少罪行,要看法官如何具體的量刑。
該案中施暴者法定刑是在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之間,由于是未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但是具體還是要看法官的量刑。
網友評論(新浪微博):
神奇的心靈感應
@曾她她她:親人之前獨有的心靈感應 震撼了我!!好感動 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會不會有 如果會發(fā)生不好的事 那么算了。
@詩源618:偉大的父親神奇的感應。
@蔚成JEST:似乎是有這樣的感應的。不過還是希望這樣的事情少一點發(fā)生,百姓生活只求平安!
@底層立場:情之所致,以至如斯! 民間有句大俗話:女兒是爸爸貼心的小棉襖。我想是相互的。
結語:
父女心靈感應救女兒于危難之下,父女親情讓人為之動容,但是施暴者禽獸行為令人憤怒,讓人心驚,在此希望天下的父親身體健康,禽獸施暴者能夠收到應有的懲罰。同時提醒廣大讀者,注意保護自己的人生安全,防患于未然(原文來源: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