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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摔死女童嫌犯批捕,網(wǎng)友們紛紛表示:如此人渣應當千刀萬剮!像這種窮兇極惡的犯罪分子,僅僅是對其處以死刑,確實很難消人們心頭之恨!且不說他做出這樣的惡行,對社會治安造成了怎樣的破壞,單說他剝奪一個無辜女童幼小的生命、生生毀了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就罪不可赦!
對于這種社會危害性極大的犯罪分子予以逮捕,是法律為了減少犯罪所設的方法。那么,哪些人應該予以逮捕呢?
事件回顧:
摔死女童嫌犯批捕
北京市公安局通報,7月29日,北京市大興區(qū)摔死女童案犯罪嫌疑人韓某、李某分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和窩藏罪,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準逮捕。
7月23日20時50分許,在大興區(qū)科技路公交車站發(fā)生一起惡性案件。兩名駕車男子因不滿一名推著嬰兒車的女士擋道,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過程中一名男子將該女士打倒后,又將嬰兒車內(nèi)的女童摔在地上,導致女童嚴重受傷,后因搶救無效死亡。(新華網(wǎng)北京7月30日電)
法邦時評:
哪些人應當被逮捕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的規(guī)定,對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qū)徤胁蛔阋苑乐拱l(fā)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xiàn)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jù),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jīng)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qū)?、監(jiān)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qū)彙⒈O(jiān)視居住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網(wǎng)友評論(騰訊微博):
應該千刀萬剮
@IT: 人渣人渣人渣!
@倪嬌: 畜生,死十次都不夠,說他是畜生都抬舉他了,應該千刀萬剮!
@SHOUXL: 此人渣應當凌遲處死?。?!
@水晶葡萄: 這種有前科的罪犯,如今又犯下如此喪心病狂的惡行,不殺是對惡行的無視,不殺是對全人類的殘忍,殺人償命,天經(jīng)地義。
結(jié)語:
北京摔死女童嫌犯被依法批捕,讓人們發(fā)泄心頭怒氣的同時,減少了社會上的不安定因素。希望公安機關門能夠積極、嚴厲、迅速地打擊刑事犯罪行為,還人們一個治安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讓人們不再感覺沒有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