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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被摔女童死亡
北京被摔女童宣布死亡,一個幼小的生命還沒有真正看看這個世界,就永遠地離開了,把悲痛留給了父母、親人!對于行兇者,當真是殺他千遍都難解心頭之恨!
近日,發(fā)生在北京大興的男子當街摔女童事件,引發(fā)網友高度關注,尤其是被摔女童到底有沒有脫離危險。今日上午,記者從天壇醫(yī)院獲悉,被摔傷的女童已宣布死亡。兩天的急救,還是沒能留住她。
能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