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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比胸大賽
微博比胸大賽引來無數(shù)美女參與,紛紛曬出美胸照。此次比賽引來廣大網(wǎng)友圍觀,各大媒體也追蹤報道。
近日,微博掀起了一股“微博比胸大賽”熱潮,這次活動由知名博主@happy張江 攜手嗨皮、留一手聯(lián)合舉辦,頓時參賽者一波接一波,一浪蓋過一浪,短短幾日內就收到數(shù)千張美胸照片,讓屌絲宅男可謂大滿了眼福。比胸大賽的開展十分熱鬧,各大媒體紛紛轉載報道,但熱鬧的同時還埋下了侵犯肖像權的隱患。
如何合理使用肖像權
肖像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未經(jīng)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
屬于合理使用肖像權的行為:
1、在新聞報道中使用相關人物的肖像,使觀眾、讀者了解、認識事實真相等符合社會公眾利益的行為不構成侵害被暴光者的肖像權(如報道政治活動時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即使新聞報道的內容失實或者不當,有可能構成侵害被暴光者名譽權或隱私權,也不會構成侵害肖像權(如報道某明星一夜情的)!
2、國家機關為執(zhí)行公務或為國家利益舉辦特定活動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公安機關在通緝令中使用被通緝者的肖像;國家在建國50周年成就展中使用他人的肖像!
3、為記載或宣傳特定公眾活動使用參與者的肖像。因為公民參與此類活動中,就意味著在一定程度上處分了自己的肖像權,對其肖像在此活動中加以使用,不構成侵權!
4、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圍內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為醫(yī)學試驗、法醫(yī)學教學在課堂上向學員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醫(yī)鑒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5、為肖像權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為肖像權人具備某種特殊技能所做的廣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尋人啟事中使用失蹤人的肖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