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女交警當街廝打
唐山女交警當街廝打,真是將那身警服給褻瀆了。不僅從她的交警身份來看,不應該有這樣的行為,即使是個普通的女性也不能不顧及自己的形象,在路中央就帶來,本來是來管理指揮交通的,結果成了路障。
據(jù)悉:近日,網(wǎng)絡曝出唐山女交警在車來車往的路中央當眾廝打,兩人拽頭發(fā)扯帽子全然不顧形象。廝打許久才被另一女交警拉扯開,憤怒的表情依然嚇人。這被交通攝像頭記錄全過程。該二人系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交警從事交通協(xié)管員工作。目前,河北唐山交警隊已與其解除交通協(xié)管員勞務合同。
擾亂交通秩序是否構成犯罪
關于擾亂交通秩序的犯罪,目前我國刑法規(guī)定有: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它指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從以上規(guī)定可以知道,要構成該罪名必須存在聚眾的行為,但是該案只是兩個人在路中央打架,影響了交通秩序,所以不能構成此罪。雖然刑罰可免,但是行政處罰卻難以推脫了,作為聘用方,應該也承擔起相應的責任,一句只是臨時工,然后開除就能了事,這方法,還真是萬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