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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仿人民幣的事情,大概很多人都已經聽多不怪了!但是敢將現(xiàn)行流通的人民幣仿制成冥幣,可見老板非一般人!如果他在陽間沒有后臺,那么我想閻王肯定是他家親戚。不然,他怎敢冒天下之大不韙!
人民幣被仿制成冥幣
近日,有讀者向《法制晚報》記者反映,有小販在通往太子峪墓地的路邊兜售仿人民幣模樣的冥幣。這種“仿人民幣冥幣”,無論大小、圖案均與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初發(fā)行的第三套人民幣相像,只是把人民幣上的“中國人民銀行”改成“中國冥民銀行”。
《法制晚報》記者隨后對此事展開調查,發(fā)現(xiàn)這些“仿人民幣冥幣”在清明期間銷售火爆,它們出自河南沈丘老城鎮(zhèn)金星印刷廠,該印刷廠不僅印制仿第三套人民幣的冥幣,甚至連市面上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幣也被仿制成冥幣對外銷售。該廠老板聲稱“全國只有我們敢印市面上流通的人民幣的冥幣”。
“只有我們敢印”:閻王與高官,誰是你家親戚?
根據(jù)《人民幣管理條例》第27條的規(guī)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且違反該條規(guī)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應當銷毀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
對于一個敢說“全國只有我們敢印”的廠家,我不得不說“你真的很牛!”但是對于這樣的明目張膽的行為,有關部門到底是視若無睹?還是真的不知道?更或者有什么硬的“后臺”支撐,不能管?
別害你們家“親戚”,否則閻王也無力!
或許人民幣的什么國家象征的意義沒有幾個人真正的懂,但是,人民幣的不可侵犯性,大概誰都知道。因此,面對這“全國只有我們敢印”牛氣,請讓我大膽猜想,其是否“后院有人”?
“權力”服務于“百姓”,自然應該被稱頌;但如果“權力”茍合于“私利”,那么就可能會形成貪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與職務有關的便利條件,向他人索取財物,或者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都是受賄罪的表現(xiàn)形式。雖然遺憾的是“單純利用親友關系,為請托人辦事,從中收受財物的,不應以受賄論處。”但是,如果此中真的有貪腐現(xiàn)象的存在,那么“全國只有我們敢印”的豪言壯語,無疑是提早給你們家“親戚”判了“死刑”,讓閻王也無能為力!
生者對于逝者的燒紙錢祭奠,乃情之所至!但是,感情深,不在于形式花樣化;更何況100的鈔票與100萬的鈔票,哪個花起來更爽,他不說,你還不明白嗎?再退千步講:如果哪天你誤將“人民幣”當“人冥幣”燒給遠方的親人,你真的不會心疼嗎?(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