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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遭綁架10小時
六歲男子遭遇綁架獲救后,面對心急如焚的母親,竟忍不住問“媽,哭啥呢?”男孩為何如此處變不驚,在遭遇綁架的十個小時里,究竟發(fā)生了什么事情呢?
11月29日中午,6歲的曉宇出門玩耍??裳劭刺旌谕噶耍瑫杂顓s始終沒回家。焦急的李寶蘭便和丈夫王玉增決定挨家尋找。30日下午1點(diǎn)30分左右,李寶蘭接到一條短信:“想要孩子,快準(zhǔn)備8萬元來領(lǐng)孩子,要不明晚我斃了他,讓你終身沒有孩子?!薄翱吹蕉绦盼揖桶c了?!崩顚毺m夫婦立刻到林州市公安局刑警隊報了警。
林州警方于11月30日晚11時在南陽一家旅館內(nèi)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曉宇被安全解救。12月2日下午3時左右,抓捕小組押解陳某回到林州。李寶蘭在高速口見到了曉宇,抱著孩子含淚問東問西,曉宇一臉懵懂,淡定地問媽媽:“媽,咋了,哭啥呢?”曉宇直到被解救,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經(jīng)歷了什么。
原來, 29日陳某騎摩托車加油途中發(fā)現(xiàn)曉宇一人在路邊行走,便問曉宇去哪兒。年幼的曉宇告訴陳某要找媽媽。陳某稱可以騎車送他一程。被騙的曉宇上了陳某的車并被陳某綁架至南陽老家。陳某為了打探曉宇的家庭情況,就讓曉宇問媽媽在哪兒上班,遂向曉宇家人勒索要錢。在被綁架的10個小時內(nèi),陳某為了安撫曉宇,給曉宇買來零食并帶著曉宇玩耍,曉宇困了就睡、餓了就吃,壓根沒覺得自己已被綁架。
涉嫌綁架罪
綁架罪是,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zhì)的行為。本案中,陳某綁架曉宇,向李寶蘭夫婦索要錢財?shù)男袨椋呀?jīng)構(gòu)成綁架罪。
知名刑事辯護(hù)律師湯建彬提示,根據(jù)刑法第239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yīng)當(dāng)立案:
(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zhì)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
(3)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
遭遇綁架無疑對身心也是一種嚴(yán)重的打擊。六歲孩子正好處在不記事的年紀(jì),并未察覺自己深陷危機(jī)當(dāng)中,幸而身心健康并無受損。(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