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燒毀的青春少女
16歲少女周巖原本正處于花樣年華,然而周巖拒絕同學的求愛后竟遭到了魔鬼般的報復。2011年9月17日,陶汝坤強行闖入民宅將汽油潑向一名16歲的少女,并點起打火機將其燒成重傷,或致終身殘疾。
三年過去了,正在北京接受治療的她,開始學習繪畫,走上她的另一條人生之路?;旧倥粺龤У那啻海瑢W習繪畫走上艱難的涅槃之路。2014年8月,志愿者因故不能再教周巖畫畫,便為她介紹了一家北京的畫室免費教她畫畫。在畫室里,周巖很快和同學熟悉起來。
畫室的老師說:“免費接受周巖來學習,是想幫助她接觸更多人,鍛煉手部和腕部機能,沒想到她在繪畫上還挺有天分。”
在周巖學畫的時候,周媽媽總是在畫室找些活來干,她想用這種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感激。每節(jié)繪畫課的休息時間,周巖都需要媽媽李聰幫忙按摩來緩解疼痛。媽媽擔心她就算恢復到一定程度,以后能接受一些職業(yè)技術培訓,但能否在求職途中受到公平對待、能否擁有正常的婚姻和生活,這些都是大問題?,F(xiàn)在去繪畫班學習,或許是個不錯的開始。
燒傷之后,周巖一直害怕照鏡子。雖然她已經(jīng)走出病房,但媽媽還是有擔心,“身心恢復是一輩子的事情,現(xiàn)在有這家醫(yī)院免費治療,以后呢?以后我和她爸爸都老了工作不了了沒有錢了甚至死了,她怎么辦?就不繼續(xù)治療了嗎?未來真不知道怎么辦。”
故意傷害罪的認定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湯建彬表示,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并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故意輕傷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為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傷結(jié)果,而實際上未造成輕傷結(jié)果的,不宜以犯罪論處。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且已經(jīng)著手實行重傷行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重傷(未遂)論處。
陶某因求愛不成,用如此極端的方式破壞了周巖和自己的一生,如此殘忍的讓一個妙齡少女變得身心殘疾,已經(jīng)構(gòu)成了故意傷害罪。周巖正在用另外一種方式釋放自己的過去,重拾新的生活,而這一切離不開她自己的努力和周圍人對她的關愛。(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