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語:
女子賣身十年救母,說是賣身或許是有些夸張。這里的賣身就是先預支勞動報酬,再免費工作十年,也不限制女子的人身自由,也不必做什么很低下的事。該女子為何如此窘迫?沒錢母親醫(yī)藥費,又沒有公益機構的支持,這不是個人的恥辱,是社會的恥辱。那么,發(fā)生了交通事故,到底該由誰來墊付醫(yī)藥費呢?
事件回顧:
女子賣身十年救母 淚眼求助愿意免費打工10年
據符芬介紹,她母親叫肖蘭桂,今年56歲,車禍前一直在別人家里做保姆。今年2月17日晚上7點左右,剛下班的肖蘭桂像往常一樣騎著自行車回家,不料卻在婁星區(qū)樂坪大道與新星路的交叉路口遭遇了車禍。“當時我的母親正推著自行車沿斑馬線過馬路,誰知剛過了安全島沒多久,她就被一輛超速行駛、右拐彎的出租車給撞倒了?!狈艺f,事發(fā)時天色已晚,而且還下著雨,視線非常差。她認為,超速行駛的出租車應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事故發(fā)生2個多月了,現(xiàn)在已經花掉了16萬余元醫(yī)藥費,可我母親仍然昏迷不醒,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狈腋嬖V記者,“目前案件已經起訴到了法院,凱旋出租車公司說到時法院判多少,他們就賠多少,而在此之前他們已經表態(tài)不會再墊付醫(yī)藥費?!狈矣?旬的父親則在某企業(yè)做保安。(來源于中國網)
法邦時評:
醫(yī)藥費應由保險公司墊付
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先行墊付醫(yī)藥費?!稒C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guī)定:被保險機動車上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可獲賠償。保險公司須先行墊付遭車禍者搶救費用。
只要接到交管部門“先行墊付”通知,核對后,保險公司必須及時支付或墊付搶救費用,否則,一旦造成嚴重后果,保險公司將面臨“吊銷經營保險業(yè)務許可證”的最嚴厲處罰。
網友評論(新浪微博):
為社會的福利擔憂
@水魂雪靈:為何見不到當?shù)毓鏅C構作為?!
@水月:古有董永賣身葬父,今有孝女賣身救母,可嘆,可敬!
@誠心邀明月:相信孝感定會動天、動人心的。
結語:
當然,保險公司只是先行墊付醫(yī)藥費,最后的責任還是由肇事方承擔。(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