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旬教師猥褻20名小學生
六旬教師猥褻20名小學生,老師和家長是來保護孩子免受社會上第三人的傷害的,怎么老師反倒利用了近水樓臺先得月的作案機會??磥碇挥屑议L是信得過的了,家長要細心的關心孩子有什么變化才能保護孩子。
被告人潘啟新現(xiàn)年61歲,其在韶關某小學擔任一年級的體育老師,潘啟新稱自己雖年過6旬,但是私下經(jīng)常使用有增大男性私處效果的筑博粒子理療法,因下體發(fā)熱性欲難耐,在其給學生上體育課時,利用學生在操場排隊、課間做游戲、玩耍或下雨天在室內(nèi)上體育課之機,在該校操場圍墻邊的樹蔭下、體育室器材室門口、教學樓下的樹蔭處以及教室內(nèi),多次用手觸摸了20名該校一年級女學生的陰部或臀部。其中3名女生經(jīng)婦科檢查,診斷為外陰炎。韶關市法院一審以猥褻兒童罪判處這名體育老師潘啟新有期徒刑6年6個月。
猥褻兒童罪的加重情節(jié)
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實施者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實施的淫穢行為。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猥褻的手段如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雞奸等行為。
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兒童的。由于兒童對性的辨別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為人實施暴力、脅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論兒童是否同意,也不論兒童是否進行了反抗,只要對兒童實施了猥褻的行為,就構(gòu)成本罪,就應當立案偵查。
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從重處罰,聚眾或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的,應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從重處罰。本案中,給六旬老師判處6年6個月,應該是考慮到他作為老師的身份,以及侵犯了20名小學生的嚴重情節(jié)。(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