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游客在馬來西亞被綁架
女游客在馬來西亞被綁架,中馬關系這么敏感的時期,中國女游客又被綁架,還能不能正常邦交了。不過,雖然事情發(fā)生在馬來西亞,但是綁匪卻是菲律賓叛軍。
昨晚10點30分許,一伙持槍武裝人員突然襲擊了馬來西亞仙本那singamata酒店。當時,酒店現(xiàn)場有60名中國游客,其中包括老人、小孩,現(xiàn)場一片混亂,酒店員工稱有武裝人員靠近,所有人立馬趴在地上,情況很緊張。之后,1名中國游客和1名酒店員工被武裝人員帶走,據(jù)華西都市報記者現(xiàn)場了解,被劫持的中國游客是上海女孩高華云(音),而被帶走的那名酒店女員工則為菲律賓籍。被帶走時,該員工身穿黃色上衣。酒店方面稱,“這一伙武裝人員為菲律賓叛軍,劫持人質(zhì)的目的尚不得而知?!?/p>
綁架罪判幾年
刑法規(guī)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zhì)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如何正確理解綁架罪的加重情節(jié),是正確適用死刑的重要前提。
致被綁架人死亡,只能是過失或間接故意,而不包含直接故意。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要求綁架行為與被綁架人的死亡之間因果關系為必然的、直接的因果關系。
殺害被綁架人,是行為加重犯。行為加重犯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犯罪除了基本罪的危害行為外,還增加了其他危害行為,或者實施了比基本罪行為性質(zhì)更惡劣、更具有社會危害性的同種行為,刑法對此仍規(guī)定為一罪,但加重其法定刑。殺害被綁架人就是極為典型的行為加重犯的立法例,且是將行為與結(jié)果組合在一起作為加重因素的犯罪形態(tài),即殺害被綁架人既包含殺人的行為,又包含被綁架人死亡的結(jié)果。
但愿不會發(fā)生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是殺害被綁架人這樣的慘劇,中國政府一定不會不管自己公民在國外的死活的。(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