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峰致謝網友
汪峰致謝網友,感謝大家?guī)椭疑项^條。汪峰最近的“上頭條”事件引發(fā)熱議:宣布離婚遭遇王菲情變,告白章子怡又有恒大奪冠,哪怕是發(fā)新歌《生來彷徨》都撞上吳奇隆等紛紛示愛。之后,網上掀“幫汪峰上頭條”話題,甚至還有人就此創(chuàng)建了之類的微博賬號全心相助。汪峰首度致謝網友,感謝網友幫助他“上頭條”,稱因為大家的幫忙,他的新歌才能夠瞬間為大眾知曉。
今日(29日)上午,汪峰致謝網友,“感恩節(jié)已去,感恩的心始終都在!感謝大家?guī)椭项^條!”他稱因為大家的參與,個人單曲《生來彷徨》瞬間走紅,“這樣的成績你們功不可沒!”之后,汪峰透露,12月1日自己還有三首新歌連發(fā),2日新專輯也將首發(fā),“新的頭條就靠你們啦!”他不忘自我調侃。汪峰致謝網友,這是神馬節(jié)奏?
汪峰致謝網友能曝嗎
汪峰致謝網友的消息一經傳出,立刻被各大網站“上頭條”。
作為明星,勢必要生活在聚光燈下,汪峰致謝網友自然也不能幸免,那究竟這種“探秘”算不算隱私侵權呢?作為明星,他們的隱私權邊界又在哪里?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范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隱私權作為一種基本人格權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p>
但是汪峰致謝網友,明星畢竟是公眾人物,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樣得到很好的隱私保護,在這里會有一條界限,介于被保護和完全失去隱私之間。而明星的隱私權的邊界,應該是能夠保障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擾;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監(jiān)聽監(jiān)視;正常通信秘密與自由不受侵犯;正常婚戀生活不受他人干擾;與社會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無關的私人事務不受侵擾。當事件本身無公眾利益,對明星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構成了明顯而嚴重的威脅或傷害時,應看作侵犯了明星的隱私權。
換句話說,就是在沒有公眾利益的前提下,給明星和家人的身心健康帶來巨大損害,才算做是隱私侵權。而其他形式的探訪、曝光,都不算做是隱私侵權。
所以,像是汪峰致謝網友幫助其上頭條一類的爆料,并不構成隱私侵權。(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