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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我想要拿第一名
郭敬明讀的是上海大學。“周圍全是高樓,最矮的那棟都比自貢的高很多”,從他的很多作品中都可以看出他對上海的熱愛。但在初入上海時,一文不名的郭敬明也領略過它的殘酷。郭敬明依舊記得,在10多年前,有一次他和母親乘坐地鐵時,由于不懂得走閘門,被工作人員用上海話侮辱。“這座城市確實有這樣的現(xiàn)象,但他們也很務實,尊重成功的人,那時我就暗下決心要闖出一番事業(yè),用才華、能力證明外來者的地位和價值。”才華自然是指他的寫作靈感,能力則更可能是指他的商業(yè)頭腦。在此之前,寫作對郭敬明來說,和許多人一樣都是屬于業(yè)余愛好,但后來,“把寫出來的東西很好地賣給別人”成了他的職業(yè)理想。他憑借出色的商業(yè)手腕,把愛好變職業(yè),用文字做事業(yè),在出版行業(yè)中成為佼佼者。
最初的成功來源于新概念作文大賽的第一名,如果能用一個詞來形容郭敬明,那就是:追求極致。最初的成功因何而來?沒有人的成功來自于偶然。當初郭敬明在新華書店看到《新概念作文大賽作品集》,迅速地被這種風格迥異的文風所吸引。他決定參賽后,便一口氣買了7本《萌芽》雜志,填寫7張報名表。他甚至認真研究了兩屆作文大賽一等獎的文風,寫出7篇超過5000字的文章,他的成功是有著細心付出的,參賽就是為了得獎,“試試看”只是一種僥幸心理。而他懂得只有付出才有收獲。
2001年,18歲的郭敬明獲得參加復賽的機會,并以《假如明天沒有太陽》一文獲得第三屆“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一等獎。此次獲獎,成為了他文學道路的起點。2002年,他再次參加第四屆“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以《我們最后的校園民謠》一文獲得一等獎。
“我是很認真地想要拿第一名,用盡全力地,朝向那個最虛榮的存在。”也正是這種精神,引導他走向成功。
法邦點評:
話說版權
很多作家朋友曾被版權問題鬧得很揪心。盜用作品,不給署名不加通知不予稿費,任誰也會被氣得暴跳如雷。那么究竟何為版權呢?版權是法律上規(guī)定的某一單位或個人對某項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銷售的權利,任何人要復制、翻譯、改編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權所有人的許可,否則就是對他人權利的侵權行為。知識產(chǎn)權的實質(zhì)是把人類的智力成果作為財產(chǎn)來看待。 著作權是文學、藝術、科學技術作品的原創(chuàng)作者,依法對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
結語:
郭敬明說,他就是中國夢的典型代表,當年從四川自貢走出來,連蘋果電腦都買不起,如今變成中國最具商業(yè)價值的作家。他從一個最普通的喜歡寫作的高中生走到如今的位置,依靠的絕不僅是寫作的才華,更重要的還是文人少有的拼搏精神。第一名,這是多少人渴望卻不敢追的夢想。而郭敬明作為一個作家,摒棄了恃才者安于平靜自由、或似是不屑實則不能的溫吞保守。他積極進取,凡事做到最好,才與財誰不想兼得?他是文人,他又高于文人。要知道,清高不是作繭自縛,境界不是逃避現(xiàn)實。(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