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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坤說謝霆鋒放了個屁
快男曝重口味新聞,陳坤說謝霆鋒放了個屁,我和小伙伴們都驚呆了,現(xiàn)在的娛樂節(jié)目口味還真是越來越重了,連放個屁都要被說,這對明星難算不算是一種惡意的損毀形象、破壞他人名譽呢?
自砸耳機事件后,謝霆鋒和陳坤被媒體塑造在一個尷尬的氛圍里,甚至有媒體一度傳陳坤將退出快男。而在周五晚快男十強戰(zhàn)第一場直播開始前,四位評委接受了媒體群訪。陳坤再爆出一句“謝霆鋒放了個屁”引來了一陣哄笑,并且一次來論證彼此關系并不是和媒體所料想的那樣。從兩人的對話可以看出,這只能算是一種調侃,并不算惡意的損毀他人形象,破壞他人名譽,當然也構不成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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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的犯罪構成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實施捏造并散布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布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于情節(jié)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jié)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jié)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本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fā)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fā)生。行為人的目的在于敗壞他人名譽。
以下情況不構成誹謗罪:
1、泄露并宣揚他人隱私,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
2、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