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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將過,央視春晚已如殘羹冷炙,但羊年春晚所帶來的風波還在持續(xù)。馮鞏的小品《小棉襖》被指抄襲后,又一小品《喜樂街》深陷抄襲風波。而不在娛樂圈勝似在娛樂圈的“國民老公”王思聰為此又掀口水戰(zhàn),到底怎么回事呢?各位看官請且看且琢磨!
王思聰吐槽瞿穎
3月14日,“國民老公”王思聰再為娛樂圈操碎了心,他轉(zhuǎn)發(fā)一則瞿穎接受某媒體采訪的新聞,炮轟瞿穎回應參與的春晚作品涉嫌抄襲的言論。王思聰評論稱“先說是沒看過韓國的,現(xiàn)在又說是借鑒。大姐你咋不說是英雄所見略同呢?”此前,瞿穎接受采訪稱:“韓國的那個我沒看過,后來網(wǎng)上都在說的時候我大概看了一眼,覺得形式是一樣的,像節(jié)奏啊、兩個人的對比啊,但是內(nèi)容是不一樣的。我覺得抄襲說得有點嚴重吧,充其量也就只能說是借鑒?!?/p>
此外,在采訪中瞿穎還打趣道:“像我這樣,又有知名度、群眾關系又好、又好說話、又不貴、又仗義,所以人家都特別愿意找我?!痹獾揭槐娋W(wǎng)友的調(diào)侃。
作品如涉抄襲誰承擔責任
小品作為一種藝術表現(xiàn)形式,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如果有作品涉嫌抄襲,并被認定為法定的侵權行為,就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著作權屬于作者。著作權法所稱的“作者”是指進行文學、藝術或科學創(chuàng)作的人,即進行直接產(chǎn)生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的人。
此外,我國《著作權法》還規(guī)定了鄰接權,也就是作品傳播者所享有的權利。鄰接權包括表演者權,而表演者權的主體是指表演者,包括演員、演出單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學、藝術作品的人。
也就是說就《喜樂街》這一小品來說,著作權屬于小品的創(chuàng)作人,而不是表演者。瞿穎作為一名表演者,并不享有此小品的著作權,即使該小品涉嫌抄襲,也與瞿穎無關,何況《喜樂街》是否涉嫌抄襲尚無定論。瞿穎算是白白當了“炮灰”!
王思聰在微博簡介中評價自己是“為人低調(diào)的網(wǎng)紅小王”,而他這幾年的微博罵史,也再再說明低調(diào)是最牛掰的炫耀。不過王思聰對娛樂圈的炮轟也并不是空穴來風,現(xiàn)如今原創(chuàng)的好節(jié)目越來越少,看客們也是各種鬧心。希望這場口水仗能讓當事人及旁觀者長點兒心。(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