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嘉欣兒子
李嘉欣兒子登上雜志封面,老公許晉亨發(fā)怒。據香港“明報”消息,李嘉欣昨日出席某品牌活動,剛過44歲生日的她獲贈巨型藍寶石戒指及生日蛋糕。她表示今年生日一家三口吃火鍋慶祝,兒子小JM捧著生日蛋糕唱生日歌,令她很開心;老公許晉亨則將禮物藏在她意想不到的地方,很有心思。李嘉欣說:“禮物不名貴的,但他還有這份心思去用特別的方法送禮物,好開心!他知道做什么能取悅我!”
提到小JM登上雜志封面,還跟鄭中基女兒Emma傳緋聞,李嘉欣有點不悅。她稱老公看到封面,為兒子臉部未打馬賽克非常生氣。她說:“我媽媽也問為何會這樣?不打馬賽克對小朋友不好,會否影響他的成長呢?兒子還沒讀幼稚園,他不知道什么事,我也不會跟他說,他會問我很多意想不到的問題。不過,他爸爸很不開心,我需要安撫?!敝劣谂c鄭中基女兒Emma的緋聞,李嘉欣稱小JM愛說話,所以愛和小朋友玩。她說:“小朋友不會選擇,不會分男、女。他跟誰玩我都開心,最重要是會跟人玩。”問到將來與兒子外出時,可會格外小心?李嘉欣稱不會,一家人如常生活,她認為兒子大一點時才告訴他,相信沒問題會適應。她表示現在會常跟有孩子的家長聚會,讓小JM多認識些小朋友。
律師點評:是否侵犯隱私權
李嘉欣兒子登上雜志封面,是否侵犯了李嘉欣兒子的隱私權呢?北京林鑫沃邦律師事務所專家律師易軼認為,根據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jiān)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諸于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于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11、未經他人許可,私自公開他人的秘密。
因此未經允許將李嘉欣的兒子照片登上雜志封面的行為,是侵權行為。
李嘉欣兒子已經這么大了,當年那些著名的香港美女已經過了四十歲了。時光荏苒歲月如梭,珍惜擁有吧。遇到其它問題,可多咨詢律師。(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