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昌市副市長鄭興華被調查
宜昌市副市長鄭興華被調查,涉嫌嚴重違紀。據(jù)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消息,湖北省宜昌市副市長鄭興華因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去年11月,湖北省副省長郭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查詢郭有明與鄭興華簡歷可發(fā)現(xiàn),自2004年2月,二人曾長期屬于上下級關系。在郭有明主政宜昌期間,宜昌市副市長鄭興華一度任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等職。
昨日上午,中紀委消息稱,湖北省宜昌市副市長鄭興華因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鄭興華,女,1959年11月出生,漢族,湖北武漢人?,F(xiàn)任宜昌市政府副市長,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宜昌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工委副書記。作為副市長,鄭興華負責對外開放、招商引資、商貿流通、旅游、涉外經濟、涉外事務等方面的工作。另外,在官方簡歷中,記者發(fā)現(xiàn),鄭興華從2006年開始擔任宜昌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至今。
鄭興華涉嫌嚴重違紀
宜昌市副市長鄭興華被調查,疑與郭有明有關。
據(jù)湖北政界人士分析,郭有明違紀行為與其在水利系統(tǒng)的工作有涉,更集中在主政宜昌期間,落馬或與招商引資項目和房地產項目違規(guī)有關。
2013年11月,湖北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農業(yè)廳原廳長陳柏槐,亦被中央紀委帶走調查。值得一提的是,1995年~1997年,陳柏槐與郭有明曾在湖北省水利廳共事,并有約10個月的時間,同為該廳的副廳長。
在此期間,湖北水利系統(tǒng)還有一些“蒼蠅”落馬,其中包括湖北南水北調管理局的聶世峰。
宜昌市副市長鄭興華涉嫌嚴重違紀,如何對嚴重違紀行為進行界定呢?實踐中,主要從以下幾個角度進行考慮:
首先,要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是否明確約定什么是“嚴重違紀行為”;
其次,要看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中是否事先向勞動者明確什么是“嚴重違紀行為;
最后,如果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或規(guī)章制度中規(guī)定什么是“嚴重違紀行為”,發(fā)生爭議時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法院進行認定。
宜昌市副市長鄭興華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期待真相水落石出。在生活中,法律問題在所難免,遇到時可求助律師。(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