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安眾被免職
陳安眾被免職,作為江西省人大副主任的他被調查后可能就失去了昔日威風凌凌的姿態(tài)。官場就是風云變幻,今天可能呼風喚雨,明天也許就無人理會。官員們既然敢于違紀該學會適應這人情人暖的待遇。
12月6日,中紀委網站發(fā)布消息稱,陳安眾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陳安眾是十八大后落馬的第12名省部級官員。十八大以來先后有李春城、劉鐵男、倪發(fā)科、郭永祥、王素毅、李達球、蔣潔敏、季建業(yè)、廖少華、陳柏槐、郭有明、陳安眾等12名省部級干部被調查。
黨員違紀的處罰
陳安眾是中共黨員,黨員違紀就該受到相應的處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律師中有許多黨員,黨員中也有許多律師。黨員律師在律師事業(yè)發(fā)展過程中起的作用也是盡人皆知的。律師是高學歷,高水平,高素質的人群,是法律之師道德之師,文明之師。在中國五千余萬的共產黨員中,目前律師黨員僅有萬分之六點八,微乎其微,但律師黨員發(fā)展會越來越快,作用會越來越大。(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