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共166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guān)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quán)的組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quán)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的制度。
·行政主體(2條)
·抽象行政行為(5條)
·具體行政行為(10條)
·行政許可(278條)
·行政處罰(248條)
·行政復議(208條)
·行政強制(6條)
·行政合同(5條)
·政府采購(18條)
·行政訴訟(166條)
·其他行政常識(7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