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解除
一、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勞動法》第31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第3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nèi)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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