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應九咨詢:他大學畢業(yè)后,與一家企業(yè)簽訂了勞動合同。入職后參加企業(yè)定向技術培訓并簽訂了“定向培訓協(xié)議書“,約定馬應九參加完培訓后必須再工作三年。他若辭職須向單位支付去內地學習的學費和住宿等費用。他工作一年時,向企業(yè)提出辭職并離開單位,
原單位認為馬應九違反了合同約定和培訓協(xié)議約定,于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了勞動爭議仲裁并提出申訴請求:要求馬應九支付定向培訓費。請問馬應九能否支付該費用?
陳靜律師解答:用人單位依據的是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
“勞動者違反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單位讓馬應九賠償的做法是對的,可以獲得仲裁支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
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另外《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
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也就是說,用人單位若要勞動者承擔培訓費必須提供相應的支付憑證。所以,你應當將相關培訓費用返還給用人單位。
歡迎大家分享、轉載,想獲得更多法律信息,解決您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糾紛、公司法律事務、勞動管理、勞動爭議方面遇到的法律難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與我聯(lián)系:
1、陳靜律師電話:18031733592
2、陳靜律師公眾平臺,在公眾號中搜索chenjing_lawyer
3、陳靜律師個人微信,在添加朋友中搜索手機號"18031733592",即可成為您的朋友,成為您身邊的法律顧問。
4、陳靜律師QQ號:56178227
陳靜律師辦案心得:每一起糾紛都是雙方之間的利益博弈,作為一名法律人,有責任也有義務為當事雙方搭起溝通的橋梁,以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
關注微信“陳靜律師”(微信號chenjing_lawyer),閱讀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掃描左側二維碼添加關注。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法邦網立場。本文為作者授權法邦網發(fā)表,如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陳靜律師網”)
執(zhí)業(yè)律所:河北建平律師事務所
咨詢電話: 18031733592
關注陳靜律師,即時了解勞動人事風險防控、公司法律事務、婚姻家庭財富傳承等相關法律信息,一對一預約專家律師咨詢,讓您省時、省力、省心。 團隊服務,經驗豐富,高勝訴率,以最專業(yè)的服務維護您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