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海關查獲跨境走私
中國海關緝私人員11日公布了一起外籍人士涉嫌毒品走私案的詳細情況。一名澳大利亞籍女性涉案人員經偵查因沒有參與此次毒品犯罪的主觀意圖已被釋放,另一名涉案新西蘭籍男性人士則因證據(jù)充分,已經被依法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在當天下午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廣州海關緝私局偵查二處副處長饒紀勇說,在11月8日查獲的這起毒品走私案中,廣州白云機場海關關員在這兩名人員準備乘坐航班離境返回悉尼時,從其行李箱中查獲高達30.02公斤冰毒。這也是該海關歷年來查獲的迄今為止最大一宗冰毒走私案。
涉案兩人是11月6日持旅游簽進入中國境內。海關人員說,兩名當事人的路線與正常游客的常規(guī)安排并不吻合,而偵查表明,他們的行為可能處于一個國際販毒組織的操控之下。有關人士估計,如此巨大數(shù)量的冰毒在澳大利亞市場上可能價值50萬澳元甚至更多,這是一起典型的重大跨境走私販毒案件。
外國人走私毒品被抓
走私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將其運輸、攜帶、郵寄進出國(邊)境的行為。行為方式主要是輸入毒品與輸出毒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毒品,或者在內海、領海運輸、收購、販賣毒品的,以走私毒品罪論處。
走私毒品主要分為輸入毒品與輸出毒品,輸入毒品分為陸路輸入與海路、空路輸入。陸路輸入應當越國境線、使毒品進入國內領域內的時刻為既遂標準。海路、空路輸入毒品,裝載毒品的船舶到達本國港口或航空器到達本國領土內時為既遂,否則為未遂。
此罪對毒品數(shù)量沒有下限規(guī)定,這說明只要實施了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行為,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要負刑事責任。對于多次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shù)量累計計算。毒品的數(shù)量以查證屬實的走私、販賣、運 輸、制造毒品的數(shù)量計算,不以純度折算。
打擊毒品走私,應當積極開展國際執(zhí)法合作,共同打擊走私毒品等違法行為。外籍男子恐要老實接受中國刑法對其的制裁了。
張曉霖律師辦案心得:進出口貿易中海關涉稅尤其是走私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為不懂海關法律規(guī)定及海關辦事規(guī)程造成的,而非當事人(進出口企業(yè)或進出境個人)故意所為。面對這種情況,應當指導當事人如何用足用好國家政策,做到合理避稅;清楚海關規(guī)定和辦事規(guī)程及時處理,把損失最小化,實現(xiàn)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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