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些年隨著建筑業(yè)的蓬勃發(fā)展,合同中的糾紛也越來越多,人們對索賠維權(quán)越來越重視。建設工程索賠的起因是什么?工程索賠費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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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工程索賠的起因
索賠的起因:
(1)風險分擔不均。
這是工程承包業(yè)受“買方市場”現(xiàn)狀制約這一客觀事實所決定的。在這種情況下,中標的承包商只有通過施工索賠來適度地減少風險,彌補各種風險引起的損失。這就是工程索賠中承包商(Constractor)的索賠案數(shù)遠遠超過業(yè)主(Employer)反索賠案數(shù)的原因。
(2)施工條件變化。
土建工程施工與地質(zhì)條件密切相關(guān),如地下水、斷層、溶洞、地下文物遺址等。這些施工條件的變化即使是有經(jīng)驗的承包商也無法事前預料。因此施工條件的異常變化必然會引起施工索賠。
(3)工程變更(Variations)。
承包商施工時完成的工程量超過或少于工程量表(BOQ-Billofquantities)中所列工程量的一定幅度(15%)以上時,或者在施工過程中,工程師(Engineer)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換建筑材料、暫?;蚣铀偈┕さ茸兏厝灰鹦碌氖┕べM用,或需要延長工期。所有這些情況,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自己不應承擔的經(jīng)濟損失。
(4)工期拖延(Constructiondelay)。施工過程中,由于受天氣、地質(zhì)等因素影響,經(jīng)常出現(xiàn)工期拖延。如果工期拖延的責任在業(yè)主方面,承包商就實際支出的計劃外施工費提出索賠;如果責任在承包商方面,則應自費采取趕工措施,搶回延誤的工期,否則應承擔誤期損害賠償費(Liquidateddamagesfordelay)。
(5)業(yè)主違約(Defaultofemployer)。
指業(yè)主未按規(guī)定為承包商施工提供條件,未按規(guī)定時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師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供施工圖紙、指令或批復,或者由于業(yè)主堅持指定的分包商(Nominatedsubcontractor)等。
(6)合同缺陷。
由于合同文件中的錯誤、矛盾或遺漏,引起支付工程款時的糾紛,由工程師做出解釋。但是,如果承包商按此解釋施工時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時,則屬于業(yè)主方面的責任,承包商有權(quán)提出索賠。
(7)工程所在國家法令變更。
如提出進口限制、外匯管制、稅率提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施工費用增加,按國際慣例,允許給承包商予以補償。變更的時間標準,是從投標截止日期(一般均為開標日期)之前的第28天開始。
二、工程索賠費用有哪些
1、索賠費用的組成。
(1)人工費。對于索賠費用中的人工費部分包括:人工費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額外工作所花費的人工費用;由于非施工單位責任導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費用。
法定的人工費增長以及非施工單位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人員窩工費和工資上漲費等。
(2)材料費。對于索賠費用中的材料費部分包括:由于索賠事項的材料實際用量超過計劃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費;由于客觀原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由于非施工單位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材料價格上漲和材料超期儲存費用。
(3)施工機械使用費。對于索賠費用中的施工機械使用費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額外工作增加的機械使用費;非施工單位責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機械使用費;由于發(fā)包人或監(jiān)理工程師原因?qū)е聶C械停工的窩工費。
(4)分包費用。分包費用索賠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賠費。分包人的索賠應如數(shù)列入總承包人的索賠款總額以內(nèi)。
(5)工地管理費。工地管理費指施工單位完成額外工程、索賠事項工作以及工期延長期間的工地管理費,但如果對部分工人窩工損失索賠時,因其他工程仍然進行,可能不予計算工地管理費。
(6)利息。索賠費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由于工程變更的工程延誤增加投資的利息;索賠款的利息;錯誤扣款的利息。這些利息的具體利率,有這樣幾種規(guī)定:按當時的銀行貸款利率;按當時的銀行透支利率;按合同雙方協(xié)議的利率。
(7)總部管理費。主要指工程延誤期間所增加的管理費。
(8)利潤。由于工程范圍的變更和施工條件變化引起的索賠,承包人可列入利潤。索賠利潤的款額計算通常是與原報價單中的利潤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直接費用的基礎上增加原報價單元中的利潤率,作為該項索賠的利潤。
2、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
索賠金額的計算方法很多,各個工程項目都可能因具體情況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1)總費用法。計算出索賠工程的總費用,減去原合同報價,即得索賠金額。這種計算方法簡單但不盡合理,因為實際完成工程的總費用中,
可能包括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費,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費用,而這些費用是屬于不該索賠的;另一方面,原合同價也可能因工程變更或單價合同中的工程量變化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成本。凡此種種原因,使得采用此法往往會引起爭議,故一般不常用。
但是在某些特定條件下,當需要具體計算索賠金額很困難,甚至不可能時,則也有采用此法的。這種情況下,應具體核實已開支的實際費用,取消其不合理部分,以求接近實際情況。
(2)修正的總費用法。原則上與總費用法相同,計算對某些方面作出相應的修正,以使用結(jié)果更趨合理,修正的內(nèi)容主要有:一是計算索賠金額的時期僅限于受事件影響的時段,而不是整個工期。
二是只計算在該時期內(nèi)受影響項目的費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項目的費用。三是不直接采用原合同報價,而是采用在該時期內(nèi)如未受事件影響而完成該項目的合理費用。根據(jù)上述修正,可比較全理地計算出索賠事件影響,而實際增加的費用。
(3)實際費用法。實際費用法即根據(jù)索賠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或成本增加,按費用項目逐項進行分析、計算索賠金額的方法。
張計全律師辦案心得:缺乏契約精神是中國社會的通病,中國政府、中國人在法治進程中已初步建立了契約(合同)意識,但還處于初級階段,我們前行的道路曲折而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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