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舟子起訴崔永元
方舟子起訴崔永元,2013年9月崔永元發(fā)微博信息:“你可以說你懂‘科學‘,我有理由有權利質疑你懂的‘科學’到底科學不科學。你可以說我白癡,我也可以說你白吃?!焙苡械览怼?/p>
方舟子13日發(fā)布微博稱正式起訴崔永元侵害其名譽,索賠30萬元,要求其刪除微博登報道歉。方舟子起訴崔永元侵害名譽權的民事起訴狀中寫道,雙方通過發(fā)微博的方式進行了爭論,原告指出被告許多言論沒有事實依據。再后,被告轉各種各樣的涉及原告的謠言,對原告進行人身攻擊;被告還發(fā)表了數十條對原告的侮辱、誹謗微博。原告方舟子認為,崔永元之行為已構成對原告名譽權之侵害;其主觀惡意、過錯明顯;通過網絡傳播侮辱誹謗信息,侵權、違法性質極其惡劣,影響極壞。
名譽侵權承擔責任的方式
民法通則規(guī)定,名譽侵權主要有四種承擔責任的方式。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這些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1、停止侵害。所謂停止侵害,是指侵害名譽權的行為尚在進行的情況下承擔的民事責任。人民法院在處理名譽權糾紛案件中,如果侵權人尚未停止侵權行為,辦案人員首先應當對其進行法制教育,勸其自覺停止侵權行為;如果侵權人既未停止侵權行為,又不接受批評教育,人民法院應責令其停止侵害;如果侵權人仍不履行,可以采取訓誡,責令具結悔過、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迫使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
2、賠禮道歉。所謂賠禮道歉,是指侵權人向受害人承認其侵害了他人的名譽權、誠懇認錯并表示歉意。有人認為采取這種方式可以單獨對受害人進行,也可以當眾進行,筆者認為應當眾進行。因為,如果侵權人沒有當眾實施損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就構不成侵權后的影響面,當然可以不用當眾向他人賠禮道歉,但如果侵權人當眾實施了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給受害人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的影響,而侵權人向受害人賠禮道歉不當眾進行的話,就達不到給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的目的。因此賠禮道歉,從消除影響角度講,必須當眾進行。
3、賠償損失。所謂賠償損失,是指因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時應承擔民事責任。賠償損失分財產損失賠償和精神損失賠償。財產損失賠償數額,應按受害人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實際損失無從計算的,可按通常平均減少的收入計算。精神損失是一種無形損失,它無法用價值和貨幣計算。在適用精神賠償時要注意以下四個方面。①、用經濟懲罰手段來制裁侵權人。對受害人是一種撫慰,對侵權人是一種教育手段,讓他拿錢買教訓。②、賠償時,應考慮受害人名譽損害程度和精神痛苦導致身體健康受到的影響程度。③、考慮侵權人過錯程度主要看社會影響后果。④、考慮侵權人的經濟能力。
4、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是指公民和法人的名譽權受到不法侵害地,有權通過人民法院要求侵權人在影響所及之范圍內以公開形式承認侵害過錯,澄清事實或者解除、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響,以恢復未受損害時社會對其品行,才能和信用的良好評價的責任措施。侵權人在多大范圍內造成了影響就應當在多大范圍內消除影響。
如果您的名譽權被侵犯,就可以適用上述的承擔責任的方式,不懂的請問律師。(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