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患職業(yè)病或因公負傷經
1、在什么情形下,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32條及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辦發(fā)“1994”289號)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
遇到勞動問題,請拔打:
158 1128 6610
專業(yè)勞動律師為您免費解答關于勞動者患職業(yè)病或因公負傷經相關法律咨詢!(僅收市話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