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欲為酒駕朋友頂包
朋友李某酒后開車撞上花壇,為了表示“仗義”,周某趕緊替李某頂包,跑到事故現(xiàn)場自稱肇事司機。誰知面對民警盤查時才想起自己沒有駕照,于是只得“乖乖地”向民警吐出真相。
11月17日晚上9點多,有群眾報警稱,在六合區(qū)馬營轉(zhuǎn)盤附近,一輛紅色轎車撞上了路邊的花壇,車速很快,不清楚車里的乘客是否受傷。接警后,六合交警大隊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一輛蘇A牌照的雪鐵龍轎車停在花壇附近,車頭嚴重受損。在民警勘查現(xiàn)場和走訪時,一名自稱周姓的中年男子,主動承認自己就是肇事司機。周某說,轎車是跟朋友李某借來的,出事后自己沒有受傷,由于手機摔壞了,所以沒來得及報警。
然而,民警查詢發(fā)現(xiàn),周某并沒有取得駕駛資格。聽說是無證駕駛,周某趕緊改口說,他是替朋友李某“頂包”的。原來,事發(fā)后,李某說酒駕撞了花壇,讓周某“頂包”。李某曾幫助過周某,于是周某立即答應了,忘記自己沒有駕照。
當晚,民警將李某抓獲。目前,李某因酒駕和肇事逃逸共記24分,將面臨科目一和科目三重考,同時面臨罰款、暫扣駕駛證等處罰。此外,頂包的周某也因涉嫌提供虛假證言,可能面臨行政拘留處罰。
酒后駕車的相關處罰
李某酒后駕車的行為已構成違法。對于酒后駕車,《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同時,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后駕車實屬不當,肇事后逃逸更是不該,逃避錯誤只會一錯再錯。李某酒后駕車應當受罰,周某頂包的行為也應當受到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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