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舉證是訴訟的必備程序,也是當事人支撐自己觀點的關鍵。在訴訟中,舉證是有期限限制的,該期限是法律規(guī)定的或法院、仲裁委員會指定的當事人能夠有效舉證的期限。那么,訴訟離婚什么時候舉證?下面資深婚姻家庭律師將為我們詳細解讀。
訴訟離婚舉證的期限為:
1、人民法院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
2、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經(jīng)人民法院認可。
3、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F(xiàn)在辦理婚姻案件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一般為15日,也有30日的。
4、當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jù)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jīng)人民法院準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jù)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最多延期2次。
5、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指定舉證期限。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但是在實踐中也有在開庭時提出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法庭也同意。
6、舉證期限不應包括管轄異議期限。其他如公告送達、當事人申請法院組織鑒定期間同樣也不應計算在舉證期限之內。
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提醒您,在證據(jù)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法院會依當事人的申請或主動依職權對訴訟有關的證據(jù)進行提取、保存或者封存。如果您遇到證據(jù)快滅失的情形,一定要注意申請保全證據(jù)。
王秋榮律師辦案心得:離婚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為雙方不善于經(jīng)營婚姻造成的,而非雙方有了根本矛盾。面對這種情況,應當指導當事人如何經(jīng)營婚姻,改善夫妻雙方感情。
關注微信“王秋榮律師”(微信號wangqiuronglawyer),閱讀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掃描左側二維碼添加關注。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法邦網(wǎng)立場。本文為作者授權法邦網(wǎng)發(fā)表,如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王秋榮律師網(wǎng)”)
執(zhí)業(yè)律所: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
咨詢電話: 13693129691
關注王秋榮律師,即時了解婚姻家庭法律信息,一對一預約專家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