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某、張某、李某三人同時在一家廣告公司就職。陳某是二人直接主管人。由于平時陳某對二人任務壓得過急和性格急躁,導致張某與李某對其個人產(chǎn)生看法。一日,張某與李某在上班時通過QQ進行閑聊,其內容涉及到對陳某的個人意見,甚至帶有很多戲虐的語言。午餐時,張某未關閉其聊天記錄。聊天內容恰巧被路過的陳某看見。怒不可遏的陳某通過手機拍照留存了聊天內容,并向單位主管經(jīng)理進行反映。后來,單位以張、李二人上班時間上網(wǎng)閑聊違反公司紀律為由進行通報批評,并根據(jù)單位制度扣發(fā)了獎金。感覺委屈的張、李二人以侵犯隱私權為由將陳某訴至法院,要求陳某在本單位內對私拍個人聊天記錄侵犯員工隱私權的行為公開道歉。
評析:陳某私自拍下聊天內容的行為確實欠妥,但是根據(jù)其事后以二人在上班時間聊天違反公司制度為由交給主管經(jīng)理這一行為來看,其主要是出于執(zhí)行公司紀律的目的,并無窺探隱私的主觀故意。根據(jù)現(xiàn)有證據(jù),陳某并無其他傳播行為,加之張某、李某未提供證據(jù)證明具體的損害后果,法院最后對于張某、李某的訴訟請求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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