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談巷議
2014年10月3日,13歲走失男童王志強被河南信陽警方送到信陽市救助站,2015年4月18日死亡。近日,死者家屬在辨認遺體時,看到走失男童十分消瘦而且身有傷痕,并稱“救助站將13歲小孩活活餓死、打死,尸體成‘干尸’”。信陽市民政局發(fā)表長文,稱走失兒童王志強系智障,且因病醫(yī)治無效死亡。(4月29日羊城晚報)
雖然,面對上述詭異的“走失男童變‘干尸’”事件,信陽市民政局已做出回應,強調“走失兒童系智障,因病醫(yī)治無效死亡”,但從目前媒體報道公布的相關事實來看,這起事件,無疑還存在不少難以自圓其說、無法有效消除公眾合理懷疑的疑問和謎團———其一,在處置和接收走失兒童的過程中,當地相關派出所和信陽市救助站為什么沒有及時聯系兒童家長?面對走失兒童,應在第一時間努力聯系并尋找其家長,難道不是一個非常淺顯的基本生活常識?誠然,走失兒童“存在智力障礙,不能提供姓名、年齡、住址等詳細信息”,確實可能是導致無法及時聯系到家長的一個障礙。但問題是:在兒童走失后,家長已向當地警方報警,并且接受報警的派出所與發(fā)現走失兒童的派出所同屬信陽市公安局浉河區(qū)分局。這種背景下,當地警方為何沒能及時互通信息,從而錯失及時找到家長、讓走失兒童回家的良機?更令人不解的是,在走失兒童被警方移交給信陽市救助站后,在長達6個月時間里,救助站為何同樣沒有通過登報、發(fā)尋人啟事等方式,主動努力聯系尋找家長?
其二,在救助站的6個月時間內,走失兒童為何會迅速從“生前90多斤的孩子”變成“皮包骨一樣,形如干尸”,并且“尸體上全是傷”?這種急劇的消瘦、大面積創(chuàng)傷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的?很明顯,走失兒童雖然系智力有問題,但不等于其身體和其他器官同時也有問題,關于這一點,其生前照片已直觀地證明,其家長也強調“雖然智力不太好,但身體并無大礙”。因此,“走失男童變‘干尸’”,絕不是一句輕描淡寫的“走失兒童系智障”就能解釋的。
其三,走失兒童死亡原因究竟是什么?當地民政部門“因病醫(yī)治無效”的死亡原因是否經得起推敲?在孩子死亡前,醫(yī)院給出的診斷結論是,“營養(yǎng)不良、貧血、急性胃炎、頭面部軟組織擦挫傷、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征”,但問題是,“營養(yǎng)不良、貧血”等疾病,是否就是孩子死亡的全部原因,并足以導致其迅速走向死亡?更重要的是,在這之前,孩子患病、“因病”本身的原因又是什么?一個十三四歲的孩子,何至于會在短短6個月時間里,身患如此之多的疾病?其“形如干尸、全身是傷”的身體狀況,是否才是導致患病的真正原因?或者說,在孩子“形如干尸、全身是傷”與“患病”之間,基本因果關系究竟是什么———是后者導致了前者,還是前者導致了后者?
據悉,信陽市公安局已對此成立專案組,并在29日進行尸檢,該市民政部新聞發(fā)言人陳日發(fā)29日也表示,“已向河南省民政廳致電了解情況,并于下午2時發(fā)函督促調查、核實”。這種背景下,“走失男童變‘干尸’”事件的上述種種疑問謎團,何時能夠徹底澄清,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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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春律師,湖南永州人,法學學士,中國司法部注冊律師,深圳律師協(xié)會會員,廣電集團深圳都市頻道《法觀天下》節(jié)目嘉賓律師,深圳律協(xié)勤學上進青年律師,廣東鵬浩律師事務所優(yōu)秀律師,獲廣東鵬浩律師事務所2014年度“辦案能手”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