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概念
本指引所指的實現擔保物權,是依照《民事訴訟法》特別程序的相關規(guī)定,有權利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的人向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的行為。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三、特點
(一)獨任審理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例外:擔保財產標的額超過基層人民法院管轄范圍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
(二)一審終審。
(三)期限短從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審結。
四、操作條件
(一)申請主體適格,應為擔保物權人或其他有權請求實現擔保物權的人,具體包括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抵押人、出質人、財產被留置的債務人或所有權人等。
(二)有擔保物權存在的事實和依據,具體包括主合同、擔保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例如他項權利證書),權利質權的權利憑證或者質權出質登記證明等。
(三)實現擔保物權條件成就,且有條件成就的證據證明。
五、管轄法院
(一)由擔保財產所在地、擔保物權登記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二)實現票據、倉單、提單等有權利憑證的權利質權案件,可以由權利憑證持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無權利憑證的權利質權,由出質登記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三)同一債權的擔保物有多個且所在地不同,申請人分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四)實現擔保物權案件屬于海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專門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可概括為:一般基層、一案多管、專門例外。
五、對放債人、擔保權人、民間融資信息管理機構的影響
以往,債權人、擔保權人實現擔保物權,往往要通過法院訴訟這一漫長的訴訟程序,權利實現周折,不利于債權人、擔保權人權益的保護。為解決這一問題,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民事訴訟法增加了實現擔保物權的特別程序,但是由于該程序的具體規(guī)定只有兩條,缺乏操作性。2015年2月4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14條之多的條文具體闡述了實現擔保物權的問題,詳實而富有操作性;特別是增加了“同一財產上設立多個擔保物權,登記在先的擔保物權尚未實現的,不影響后順位的擔保物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這樣的規(guī)定,這消除了長期以來放債人、反擔保人對按揭房二次抵押借款(俗稱按揭房再貸)等后順位擔保的擔保品變現問題的擔心。這為放債人、擔保權人實現擔保物權鋪平了道路,增加了擔保物權實現的可預見性,增加了民間融資業(yè)放債咨詢管理業(yè)務的可預見性,有利于放債人、擔保權人權益的保護,有利于民間融資信息管理機構的健康發(fā)展。
六、操作流程
(一)申請
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專門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記明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體的請求和事實、理由;
2、證明擔保物權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擔保合同、抵押登記證明或者他項權利證書,權利質權的權利憑證或者質權出質登記證明等;
3、證明實現擔保物權條件成就的材料;
4、擔保財產現狀的說明;
5、人民法院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依照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當事人對實現擔保物權的順序有約定,實現擔保物權的申請違反該約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向被申請人送達申請書副本、異議權利告知書等文書。
被申請人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的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時說明理由并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
(三)審理
人民法院審查實現擔保物權案件,可以詢問申請人、被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必要時可以依職權調查相關事實。
人民法院應當就主合同的效力、期限、履行情況,擔保物權是否有效設立、擔保財產的范圍、被擔保的債權范圍、被擔保的債權是否已屆清償期等擔保物權實現的條件,以及是否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內容進行審查。
被申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一并審查。
(四)裁定
人民法院經以上審查后,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當事人對實現擔保物權無實質性爭議且實現擔保物權條件成就的,裁定準許拍賣、變賣擔保財產;
2、當事人對實現擔保物權有部分實質性爭議的,可以就無爭議部分裁定準許拍賣、變賣擔保財產;
3、當事人對實現擔保物權有實質性爭議的,裁定駁回申請,并告知申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執(zhí)行
獲得上述裁定事項的第1項或第2項規(guī)定結果的申請人,向法院申請擔保財產,實現擔保物權。
七、對放債人、民間融資信息管理機構的建議
在對借款人放款、推薦、擔保之前,應與專業(yè)律師/律師團隊合作,對借款人信用、資產、負債、收益狀況、現金流狀況、償債能力、合規(guī)狀況、擔保品價值和變現能力等進行切實的盡職調查,做好合同的擬頂和簽訂等合規(guī)管理工作,加強貸后、保后管理,發(fā)揮風險管理的重要作用,以規(guī)避風險,順利實現擔保物權。
賈金勇律師辦案心得:簡單的案件復雜化,復雜的案件簡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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