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時,一般會根據(j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自首的情節(jié)或者是否有立功表現(xiàn),來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從輕處罰。不過,法律對于立功表現(xiàn)的認定是非常嚴格的,具體應該如何認定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現(xiàn)?資深的刑事辯護律師將為您詳細解答: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協(xié)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應當認定為具有立功表現(xiàn)。
1、協(xié)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行為,既指為司法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提供重要線索的行為,也包括直接協(xié)力抓獲的行為。
2、已經自首的共同犯罪人,如果其所提供的是司法機關按照正常工作程序無法掌握的同案犯的藏匿地址、電話號碼等線索,且?guī)ьI司法人員抓獲了同案犯、或者積極實施誘捕等協(xié)助行為抓獲了同案犯的,可以在認定自首的同時,一并認定具有立功表現(xiàn)。
3、已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將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或同案犯的有關線索告知親屬,其親屬據(jù)此查找尚未歸案的犯罪嫌疑人或同案犯,并協(xié)助公安人員抓捕成功的,可以認定提供線索的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立功表現(xiàn)。
4、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后,另行交代自己窩藏、包庇其他犯罪嫌疑人,并協(xié)助司法機關將其抓獲的,一般應當認定窩藏、包庇罪成立自首。如果因此抓獲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且協(xié)力抓捕行為作用突出的,也可以在依法認定窩藏、包庇罪成立自首的同時,一并認定具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正在服刑的罪犯檢舉他人窩藏、包庇自己的犯罪事實,查證屬實的,可以依法認定具有立功表現(xiàn),酌情從寬處罰。
資深的刑事辯護律師提醒您:刑法上對立功表現(xiàn)的規(guī)定,實質上是對犯罪嫌疑人寬大處理的體現(xiàn)。因此,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機關羈押后,應如實供述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為公安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提供有利的線索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以爭取有立功表現(xiàn),也是給自己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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