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犯罪立案量刑標準
易懷炯、關萬洲整理【泰和泰(深圳)律師事務所】
1、偽造貨幣罪
立案標準:偽造貨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偽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幣量在二百張(枚)以上的
(2)制造貨幣版樣或者為他人偽造貨幣提供版樣的
(3)其他偽造貨幣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量刑幅度:
(1)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
(2)偽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3)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jù):《刑法》第一百七十條、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二)》(公通字〔2010〕23號)第十九條、最高法《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26號)第一條
2、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
立案標準:(較大)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幣量在四百張(枚)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量刑幅度:(巨大)總面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特別巨大)總面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jù):《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款、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二)》(公通字〔2010〕23號)第二十條、最高法《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26號)第三條
3、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
立案標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幣量在二百張(枚)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量刑幅度: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或者幣量在四百張(枚)以上不足五千張(枚)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總面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幣量在五千張(枚)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
(巨大)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jù):《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款、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二)》(公通字〔2010〕23號)第二十一條、最高法《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26號)第四條
4、持有、使用假幣罪
立案標準: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幣量在四百張(枚)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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