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愛說說】第三屆中國婚姻家事法實務論壇即將召開,每一位婚姻律師、法官、學者和婚姻家事工作者對家事審判改革都有自己的一番見解。本團隊首席律師杜芹的意見是:面對破碎的婚姻,審判要柔和,調(diào)解是王道,悲觀要不得,樂觀煥新生!
|作者:杜芹(盈科婚姻律師杜芹團隊首席律師)
|來源:婚姻律師杜芹團隊(ID:duqinlawyer)
婚姻案件之殤,家事審判要改?
2016年5月14日,全國最權威最具影響力的“第三屆婚姻家事法實務論壇”將在北京召開,屆時婚姻法學界的學者、法官、律師、婦聯(lián)、房產(chǎn)、民政、政府官員、公證員、媒體等將齊聚論壇。本屆研討會主題之一就是家事審判改革。
客觀說,倒推幾年,能夠正大光明說自己專做“婚姻案件”的律師少之又少,且常被苛責“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
加之,婚姻案件本身,除了要運用專業(yè)的“法”,還要顧念更多“理”和“情”,其勞心勞力的程度,非普通案件可比。
再換一句話說,婚姻案件的辦理結(jié)果,直接決定著一個人、一個家庭的命運和走勢,這也就難免成了某些偏執(zhí)人生死攸關的借口,于是,就有了罔顧一切的垂死掙扎、魚死網(wǎng)破、同歸于盡......
現(xiàn)實的確有些殘酷,我想起了自己曾經(jīng)接到過的威脅電話,也想起了自己從來不會共享家人的信息,也想起了無數(shù)個夜晚在思考婚姻律師的價值觀究竟該是什么。是的,沒有什么是標準答案,沒有什么是絕對正確,當然,同樣沒有什么是絕對安全的案件。
婚姻案件有其特有的程序和實體內(nèi)容,經(jīng)常有當事人因為不了解細節(jié)而貽誤戰(zhàn)機、甚至自投羅網(wǎng),進而“人財兩空”。于是,當他們發(fā)現(xiàn),是程序或者叫訴訟技巧導致了自己受損,而法律又在懲罰情感道德對錯時常常蒼白無力,所以就千般不滿,萬般氣憤了!
任何一個婚姻案件,都需要面對當事人的情殤。滿懷美好憧憬的愛情因離婚而夭折,審判后的不解氣也讓期待未來的心情夭折了。作為法官的確無法顧及到每一個限于情殤中的當事人,而律師何嘗不是如此?甚至比法官更易遭到對方當事人的記恨和抱怨。
其實,婚姻案件,只有一種勝訴——調(diào)解成功!情可以傷人,也可以助人。恰到好處的財產(chǎn)分割平衡點,其實就是雙方情感對錯的裁判點。表面爭的是財,其實爭的是情,是氣,是理。因此,法院對于婚姻家事案件的審理改革,必然要向著這個方向努力!你審的不是財產(chǎn)糾紛,而是活生生的婚姻!此次研討的內(nèi)容,早已不是要不要改,而是如何盡快地改?
婚姻案件之殤,正確看待就好,悲觀是要不得的,樂觀才能天下無敵。
婚姻案件最終會讓一個個破碎崩潰的心靈,找到安定的空間,讓人生重新開始煥發(fā)希望!沒有什么比讓人重生更有價值!從這個角度而言,家事法官、家事律師都是好樣的!家事改革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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