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電子時代到來,卡式電子保單也成為一種新型的保險合同締結(jié)形式,這種開放式的簡易保險合同日益普及,不過與之相關(guān)的保險糾紛也逐漸增多。近日,王某就向新疆庫爾勒鐵路運輸法院提起了這樣一起保險合同糾紛訴訟。
王某訴稱,其丈夫李某在駕駛拖拉機時,由于操作不當,導致拖拉機駛向路基翻入路邊渠溝,李某當場死亡。王某在整理丈夫遺物時,發(fā)現(xiàn)李某生前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1張保險卡,王某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險理賠,但保險公司以保險卡未激活,保險合同未成立為由拒絕賠付,故王某作為李某的法定繼承人將保險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其賠付意外險保險金7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李某生前購買的保險卡為卡式電子保單的一種,該保險卡背面明確顯示:保險合同經(jīng)激活后成立,并注明了激活的有效期限,且該卡不僅有王某所訴的意外險,還包含家財險、責任險兩個險種。險種、保險期限、保險人等保險合同的必備條款必須在人為上網(wǎng)激活操作的過程中才可以選擇。
法院審理后經(jīng)多次調(diào)解,后王某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
審理此案的法官庭后表示,激活上述保險卡是保險合同成立的必備要件,李某購買的保險卡在激活過程中按提示內(nèi)容輸入相關(guān)信息的過程,是雙方當事人對合同條款達成協(xié)議的過程。而李某并未激活保險卡,也就是說,其與保險公司并未就保險合同的條款,如保險的險種、期限、被保險人等達成具體協(xié)議,因此保險合同尚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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