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shù)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shù)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
法律咨詢:
1998年7月,債務人因生活需要向債權人出具借條借款15000元,并口頭約定月利率為4%(月利息為600元)。從1998年7月25日起至2002年4月1日止,債務人按月給付利息計26100元,其中2002年3月只給付利息300元。以后,債權人索要本息,債務人拒付。2003年9月,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中,被告辯稱其約定的利率已超過最高法院規(guī)定的銀行同類貸款利息的四倍,主張其超過部分的利息應折抵本金。
律師回答:
應不予支持被告的主張。雖然原、被告約定的利率違反了最高法院的規(guī)定,其超過限度的利率不予保護,但是法律無明確規(guī)定已給付的不予保護的利息應怎樣處理?!安挥璞Wo”應理解為對原告來說,未獲得的超過4倍的利息不予支持,對被告來說已給付的超4倍的利息不能通過國家公權力來干預收回。已給付的體現(xiàn)了當事人的自由意志,符合合同自由原則,國家公權力不宜加以干預,即使被告提出異議。最高法院關于利率四倍的規(guī)定不是強制性規(guī)范,《合同法》的規(guī)范基本上是任意性的,給當事人的自由空間大,對無效合同的范圍是嚴格限制,況且最高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四條明確規(guī)定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為依據(jù)。類似這樣的情況很多,如果債務人均提出訴訟,勢必影響民間借貸的穩(wěn)定。
相關法律知識:
《合同法》的規(guī)范基本上是任意性的,給當事人的自由空間大,對無效合同的范圍是嚴格限制,況且最高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四條明確規(guī)定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為依據(jù)。類似這樣的情況很多,如果債務人均提出訴訟,勢必影響民間借貸的穩(wěn)定。
馬學斌律師辦案心得:簡單的案件復雜化,復雜的案件簡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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