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合同履行不安抗辯權
一、不安抗辯權指什么?不安抗辯權,也有學者稱為先履行抗辯權,是指在異時履行的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的證據(jù)證明對方在履行期限到來后,將不能或不會履行債務,則在對方沒有履行或提供擔保以前,有權暫時中止債務的履行。不安抗辯權與默示毀約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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