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付工資糾紛代理詞
一、試用期的時間《勞動法》第21條規(guī)定,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對試用期的具體期限,勞動部《關(guān)于實(shí)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做了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少于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長于6個月但短于1年,試用期不超過30天;勞動合同長于1年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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