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實踐中,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后取得的投資收益,一般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但另一方對收益有貢獻的,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股票是夫妻共有財產,只要該股票是在登記結婚以后購買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按照婚姻法的規(guī)定,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
而對于婚前持有的股票,婚后繼續(xù)持有的,股票所得的收益部分應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婚前股值可視為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后收益部分應按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生產、經營的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炒股應視為經營性行為,炒股所得收益依法應歸夫妻共同所有。
趙育鋒律師辦案心得:訴訟案件逐年增多。遇到糾紛,很多當事人不知所措,因而喪失了最佳時機,問問律師至少可以彌補您的知識不足。最終取得較好的效果。
關注微信“趙育鋒律師”(微信號zhaoyufenglawyer),閱讀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掃描左側二維碼添加關注。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法邦網立場。本文為作者授權法邦網發(fā)表,如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趙育鋒律師網”)
執(zhí)業(yè)律所:山西晉杰(臨汾)律師事務所
咨詢電話: 15811286610
關注趙育鋒律師,即時了解婚姻家庭、遺產繼承、交通事故、債權債務、刑事辯護等法律信息,一對一預約專家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