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萬達集團入股西班牙皇家馬德里競技俱樂部,有報道稱,王健林將收購馬競20%的股份。而如果順利簽下合同,屆時萬達集團將成為僅次于俱樂部巨頭小希爾之后的“二當家”。
王健林注資馬競
萬達集團入股西班牙馬德里競技俱樂部有了最新的細節(jié)披露,據(jù)相關媒體報道,王健林將收購馬競俱樂部20%的股份,這樣,在雙方正式簽字后,王健林有可能超越現(xiàn)俱樂部主席塞雷佐,成為僅次于俱樂部巨頭小希爾之后的“二當家”。
有消息稱,王健林將購買馬競20%的股份,這樣他極有可能成為俱樂部的第二大股東。目前在馬競俱樂部,小希爾控制著60.95%的股份,其中56%是通過一家投資公司控股,4%是個人控股。俱樂部主席塞雷佐擁有22.13%的股份,其中18%是通過一家電影公司控股,4%是個人直接控股。希爾家族其他成員以及一些小股東控制剩余的部分。在增發(fā)擴股之后,之前股東的股份會被稀釋,這樣一來擁有20%股份的王健林極有可能超越塞雷佐,成為馬競的“二當家”。按照馬競的設想,俱樂部股份將從目前的290萬股增加到338萬股。
股票——股東的權利憑證
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fā)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yè)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根據(jù)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guī)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fā)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yōu)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yōu)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股票是股東享有權利的一種憑證,股東憑借股票可以參與股利的分紅,行使有關公司事務的參與、表決權等。當然,股票也是一種有價證券,可以買賣交易,但是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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