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jīng)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那么,在實際生活中,如何認定婚前財產呢?請看資深婚姻家庭律師的解讀。
婚前財產的認定標準是: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jīng)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jīng)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xiàn)為另一形態(tài)財產。
如一方婚前的個人積蓄婚后購買的有形財產,股權轉為了貨幣,這只是原有的財產價值形態(tài)發(fā)生了改變,其價值取得始于婚前,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資深婚姻家庭律師提醒您:夫妻不論結婚經(jīng)過多少年,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但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的,離婚時,不能要求以共同財產或要求另一方以其個人財產進行抵償。而對于用婚前個人財產婚后從事投資、經(jīng)營、或者婚前投資婚后獲得分紅,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王秋榮律師辦案心得:離婚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為雙方不善于經(jīng)營婚姻造成的,而非雙方有了根本矛盾。面對這種情況,應當指導當事人如何經(jīng)營婚姻,改善夫妻雙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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