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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絕大多數(shù)國家或地區(qū)都把針對貨幣的犯罪行為,列入了打擊的對象,一些國家的刑法都辟專章專節(jié)來規(guī)定貨幣犯罪,而走私假幣罪是生活中一種常見的貨幣犯罪。那么,在司法實踐中具體是怎么認定走私假幣罪的呢?請看資深刑事辯護律師的解讀。
走私假幣罪的構成要件有: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其不僅侵犯了國家對貨幣的管理制度,而且也破壞了國家對外的貿易管理。
本罪的對象,與其他諸如走私毒品罪、走私淫穢物品罪不同,僅限于偽造的貨幣。所謂偽造的貨幣,是指依照人民幣或外幣的圖案、形狀、色彩、線條等特征而通過印刷、復印、石印、手描、照相等方法制作的以假充真的貨幣。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違反國家有關貨幣的管理法規(guī)及海關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偽造的貨幣進出國(邊)境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年滿十六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亦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并且為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仍決意逃避海關的監(jiān)管并將其運輸、攜帶或郵寄進出國(邊)境,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在不知情或者完全受到蒙騙的情況下運輸、攜帶或者郵寄了偽造的貨幣進出境的,就不構成本罪。當然,這并不排除可以構成他罪,如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等。行為人是否具有牟利的目的,對本罪的構成沒有影響。
專業(yè)的刑事辯護律師提醒您,對于變造的貨幣即對貨幣通過采用剪貼、挖補、揭層、涂改等的方法加工處理,而使其改變形態(tài)、升值產生的貨幣,嚴格說來,并不屬于偽造的貨幣,對其走私的不宜以本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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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遠發(fā)律師辦案心得:犯罪嫌疑人的正當權利在偵查階段最容易受到侵害,當事人被偵查機關控制后,律師的及時介入會幫助其了解涉案的法律知識,穩(wěn)定心態(tài),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最大限度維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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