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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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6-21
用益物權是指在他人之物上,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占有使用并獲取收益的權利.有用益物權的自然人即為用益物權人,一般來說用益物權的標的主要是不動產,也有動產.用益物權主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
看看《物權法》的條文能很清楚的看出用益物權人和所有權人的區(qū)別:
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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