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清償損失額
一、合同混同的效力債權債務關系消滅,是混同的基本效力。然而,混同是不是債消滅的一種原因,學者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認為,債務人不能自己向自己給付,混同之所以引起債權債務關系消滅的法律后果,不是債務清償?shù)慕Y果,而是給付不能(即履行不能)所致。所以...
遇到合同糾紛問題,請拔打:
158 1128 6610
專業(yè)合同糾紛律師為您免費解答關于什么是清償損失額相關法律咨詢!(僅收市話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