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修改之中的《基金法》可能要求基金公司在董事會中設立“職工董事”,以改變目前基金業(yè)中“股東話語權”過于強大的現(xiàn)狀。目前進入基金公司董事會的最低身份是副總經(jīng)理,如果設立職工董事,理論上有基層員工涉足的可能。
基金公司的股東一直對基金公司運營、發(fā)展等方面擁有很大話語權,從董事會的人員構成就可見一斑。公開信息顯示,即使在規(guī)模前十大基金公司的董事會中,也僅有總經(jīng)理進入董事會。而在全部60家基金公司中,16家基金公司無高管人員進入董事會,2家基金公司有2名高管進入了董事會,有1家基金公司有3名高管進入了董事會。一般而言,在股東結構比較復雜的基金公司,董事會中難有基金公司管理層的聲音。
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在大多數(shù)時候,董事會是出資人的“俱樂部”,基金公司董事會即便引入了職工董事一職,仍要防止其淪為"花瓶董事",因此在制度設計時要盡可能詳盡和具有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