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代理進行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協(xié)商失敗,或者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后一方或雙方不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起訴至法院解決爭議,律師可接受委托,擔任其代理人,根據(jù)當事人的授權進行以下工作:
1、調(diào)查取證,為訴訟做充分的準備;
2、起草起訴狀、上訴狀、答辯狀等法律文書;
3、代為申請證據(jù)保全、財產(chǎn)保全(包括訴前和訴訟中);
4、代為起訴、上訴、反訴等;
5、參加開庭審理,
二、代理交通事故引起的刑事訴訟
交通事故當事人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律師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近親屬的委托,提供法律幫助(會見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辯護人。
三、代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律師可接被害人、被告人或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分階段提供法律服務,具體服務范圍同民事訴訟。
